关于开展2012年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2012年拟新组建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在同行业、同领域中处于优势地位,组建单位为企业的,年销售额一般达到3000万元以上,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组建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必须与本市企业共建,近5年内所申请工程中心领域的科研成果转让合同额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
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研发科技人员不少于20人。
3、拥有2项以上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专利或专有技术,并有技术工程化后形成成熟工艺、达到产业规模的成功案例。
4、具备较好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研发手段,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原则上项目组建后,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5、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除转移资产外,组建期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二、 申报要求
1、各主管部门要结合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迫切需要,着眼于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产业提升,推荐申报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
2、各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填写《项目预申报表》,并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项目预申报表》审核汇总后报市科委条件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njkwtjc@126.com。
3、经确认的项目在市科委网站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于4月27日前将在线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及附件报送至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江东中路265号河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4区A408窗口)。
4、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申报书封面、《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相关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胶装,其中正本一份)。
联系人: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屠强电话:68505404
市科委条件处 姚建虎电话:83639285 83637612(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