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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08     文章来源:科技部      浏览次数:

各园区企业: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省科技厅发布如下通知:


        1、新申请单位需在科技部申报中心网站填写注册信息,并将注册信息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盖章)一式两份快递至科技部信息中心审核(已注册申报单位无需重新注册)。

        2、申报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单位,应是地方科技部门重点支持的企业或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各地要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把关,提高报产业化示范项目质量。

        3、申报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的单位,应是国家级高新区、基地内的服务机构或国家级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重点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服务机构申报。

        4、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的单位应在科技部批准开展试点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内。

        5、申报科技服务体系项目的单位应是科技部批准开展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试点地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重点支持围绕产业创新,涵盖基础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产业促进等具有专业特色新型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申报。

        6、各申请单位在线填写申请材料。请各省辖市科技部门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系统材料审核后逐级提交,确保申报书纸质材料、项目汇总表与系统内数据一致。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17:00,请各相关单位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产业化示范项目一式一份,环境建设、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体系项目一式两份)、地方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盖章)送至省火炬计划管理中心。

        7、项目申报具体流程参照国家通知要求(见附件)。申报书封面作首页,产业化示范项目封面颜色按地区统一(色板统一发至各地邮箱);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统一为淡黄色;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和科技服务体系项目统一为白色。申报书书脊上写明项目名称、类别(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或产业化示范项目或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或科技服务体系项目)、申报渠道“江苏省科技厅”。

 

附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现代服务业科技园
20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