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管理实施细则
引言
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是经省教育厅、科技厅批准建设的省级大学科技园,2009年7月成立。科技园坐落福建路校区沿铁路北街道路东侧。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依托南京市政府、鼓楼区政府模范马路创新街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南京财经大学的人才和学科优势,立足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定位,围绕商务服务业、金融产品研发、文化创意与动漫设计、食品安全与粮油品质控制以及中介咨询与高端培训等领域的发展与方向,打造现代服务业产品研发基地、企业孵化基地及人才培训与集聚基地。通过引进与孵化相结合,服务与推广相统一,经过3—5年的努力,把我校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省内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本公约制定的目的在于通过本公约的实施,对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区实行统一的专业管理,明确科技园与入园企业在使用、维修及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以保证科技园与企业的权益。同时是为了创造一个安全、优美、清洁、良好、通畅、有序的科技园区环境而制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大科技园审批、认定的入园企业。
一、总则
(一)入园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入园企业只对其所租用单元享有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权。
2、入园企业、被许可人、代理人、雇员、顾客及访客均可按本公约的规定合理使用及享受公共地方及设施。
3、入园企业须遵守科技园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科技园的设备及设施,并督促所属的雇员配合科技园的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
4、入园企业需依照本公约的规定,负责缴交其名下应分担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5、各入园企业须遵守南京财大科技园所订立的《管理公约》《装修、施工管理规定》及其他规章制度。
6、各入园企业须按合同所列明的用途使用其单元,不得将其改作其它用途。
7、其承租人、被许可人、代理人、职员、雇员、访客及其他入园企业的疏忽或错误行为而造成对科技园或他人的损害损失,应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赔偿费用。
(二)南京财大科技园的权利和责任
1、南京财大科技园的主要职责:
(1)建筑物的管理:定期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部分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并及时制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现象的发生。
(2)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正确地使用和操作各种设施设备,包括科技园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电梯运载系统、给排水系统等等。及时做好设施设备的点检和保养工作,使各项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保安管理:设立科技园门卫、监控控制室,实行24小时保安工作制度对公共区域巡逻检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及时侦破发生的案件;保安工作贯彻宾客至上的宗旨,坚持礼貌服务。
(4)消防管理: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定,制订防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自我扑救火灾的能力,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和监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苗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清洁管理:认真做好公共部分(大堂、门厅、外墙、楼梯、电梯厅、楼面卫生间、垃圾间、公共走道、广场周围等)的清洁工作,做好垃圾清运,为用户提供整洁、卫生工作环境。
(6)停车场(库)管理:负责科技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的管理,制订停车场所管理制度,使车辆停放整齐。
(7)交通管理:指挥、疏导车辆进出,使车辆进出有序,及时处理和协助警方处理园内发生的各类违章交通事故。
(8)服务工作:为入驻科技园的入园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各类服务工作,包括问询、报刊订阅、邮件分发等受托提供的各类服务。
(9)资料管理:包括建筑和设施设备图纸、入园企业档案资料、以及对内对外的来往文件等等。
(10)财务管理:及时收取物业管理费,合理控制物业管理费用,接受财务监督,定期公布帐目。
(11)按科技园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中央空调运行时间。
(12)处理有关管理科技园而引起的投诉,并协助调节入园企业之间因科技园管理而引起的纠纷与争执。
(13)其他管理工作,包括绿化管理、用户二次装修、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大楼保险、对外宣传,并就有关业务与政府部门的联系等等。
2、南京财大科技园的权利:
(1)在南京财大科技园授权范围内就一切有关科技园的产业管理问题与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方面进行联系、协调或交涉。
(2)阻止任何人以违反本公约的任何方式占有公共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约的规定。
(3)决定科技园组织机构的设置、用工制度、人员招聘、在核定预算基础上工资、公积金和福利及其他各项管理费用的开支。
(4)可以根据需要,对一些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管理工作和涉及科技园设备改造等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在价格合理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实施。
(5)有权按照租赁合同、本公约的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代收代交费用。
(6)为科技园管理需要购买必要及合适之保险。
(7)为科技园管理需要,制定临时措施或安排、决定并进行节日的装饰。
(8)为确保对科技园及设施设备的良好管理,在必要时,南京财大科技园可进入科技园任何部分(一般要征得使用者同意后)进行有关公共地方及设施的修理、更新、清洁、装饰工程。
(9)对于本公约规定必须获得南京财大科技园同意的事项,南京财大科技园可对其许可附加的条件收取合理费用,南京财大科技园为个别入园企业提供额外的管理或维修服务时可向有关入园企业收取额外费用,但该等费用应作为科技园的管理收入。
(10)为执行本公约的规定,拆除土地上或科技园内违法或违反本公约的物体,可向应负责任的入园企业追索清除费及补偿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南京财大科技园并且可以向违反本公约的入园企业收取合理的行政费用。
(11)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劝阻、制止一切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并根据该行为使科技园及其入园企业的损害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包括赔偿等。
3、物业管理费用:
(1)物业管理费指保证科技园正常运行,而产生的维护费、修理费、清洁费、绿化费、保安费、装饰费、公共区域的水、电费和其他能源费、税金、保险费、法律及会计费用;管理公司的办公费用、人员培训费用、南京财大科技园的工资和公积金及其他所有为科技园管理所必须的合理支出及费用。
(2)物业管理费的支出,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进行操作,若年度物业管理费有剩余,一般应转作支付下年度物业管理费用。假若该年度之物业管理费预算不足以实际支出,经南京财大科技园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可予以调整。
(3)南京财大科技园应于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制订下一年度物业管理费用的预算,次年第一月下旬前将上年度物业管理费用收支情况经国家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任何业主可在规定的办公时间内及指定的地点查阅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4)管理公约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起始日为公元二零一零年元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后会计年度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入园管理
(一)、入园步骤
1、领取《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申请确认表》、《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科技产品[项目]表》,并按表格内容填写。
2、领取《南京财经大学科技园园区主创企业人员名册》表并按内容填写。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交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提交企业章程复印件。
6、提交上年末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二)、南京财大科技园对园区内企业实行规范管理、协调服务。企业应主动遵守南京财大科技园制定的相关规定。
(三)、南京财大科技园每年定期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年度审核。合格者继续保持享受优惠待遇资格,不合格者要限期整改、整顿,同时减免各种优惠待遇,整改、整顿不合格者,取消享受优惠待遇资格。
(四)、企业变更、分立、废业、歇业、迁移等事宜,应经南京财大科技园备案或批准,并到工商和区国、地税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企业须设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按南京财大科技园要求,每季度末20号之前上报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报表(见附件一)。
(六)、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省市区劳动人事局进行劳动合同鉴定;企业要按时为职工办理政府所规定的各种保险;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均按政府有关文件办理。
三、房屋使用
(一)、房屋使用申请
1、有入园意向的个人或单位向南京财大科技园提出房屋使用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二), 南京财大科技园在二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回复后三日内未交定金,视申请无效。
2、南京财大科技园批准了使用申请的个人或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并交付定金:
A.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B.他人共同使用房屋的,应提交共同使用人同意承租的证明或委托书。
C.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业员工信息(人数、学历结构等)、车辆信息(数量、型号等)
3、南京财大科技园将开一份介绍信(见附件三),使用人应持介绍信至学校保卫处,作企业信息备案登记。
4、备案手续齐全后(拿到保卫处和总务处的批示回执),进入房屋使用洽谈程序,三日内使用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见附件四)。如三日内因承租方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视同放弃房屋使用。
5、南京财大科技园将企业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6、查看待使用房屋无问题并填写交接单(见附件五)后,缴纳房屋物管费及押金,领取钥匙。
7、使用人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如果使用人欲进行房屋水电改造,需填写房屋装修申请表及相关图纸(见附件六),由南京财大科技园转交至总务处,经总务处审批后,方可施行改造。
(二)、房屋功能管理
为使科技园保持美观、整洁、安全,走廊、扶梯等公共部位必须保持畅通,入园企业在未取得科技园书面批准前,不得擅自占有和堆放杂物,更不得加建、扩建和拆除任何建筑物,不得改变科技园任何部分的外貌,堵塞任何窗户。禁止在室外架设各类物件。
1、科技园单元内作为办公之用,在下班或空置期间应把水、电等开关关好,以防泄露影响他人安全,对于卫生间排水管应保持畅通以免溢水。在紧急情况下,科技园可无须事先通知有关入园企业,携带工具进入有关单元内将未关的水、电、煤气关妥,以减低对科技园共用部位、设施及其他入园企业的影响。
2、各入园企业必须爱护科技园的消防、电讯、绿化、道路、大堂等共用部位及设施。科技园有权向任何破坏及损毁共用部位及设施的人追讨有关的赔偿及一切行政费用,并可向有关的政府保安机关举报查究。
3、每单元设置独立电表,费用以实际用量计算收取。禁止未经科技园批准私自增大负荷或私自迁移、更改电气线路。非专业人员,不准拆装电气线路和设备,一旦查出或造成事故应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4、入园企业需要对室内的电气线路进行改装前,须报科技园批准,并由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施工,所需费用由入园企业自行支付。
5、入园企业自用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发现公用电气总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向科技园报告并由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维修,以防事故扩大。自用设备维修费由入园企业自行支付,公用电气维修费用按管理份额由科技园支付(如因入园企业过失或疏忽造成除外,该等维修费用由该入园企业支付)。
6、单元若设独立水表,则按表计量。未经科技园书面同意,入园企业不得对供水管道进行任何改动,更不得在水表前安装出水管或使水表传感失灵,一经查获,科技园有权予以加倍处罚。
7、入园企业单元内的水管、闸门、水嘴等出现故障时,须及时通知科技园安排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来维修,所需费用由入园企业支付。
8、入园企业必须妥善使用地下水排污管道,防止阻塞,若发生堵塞时,需及时通知科技园使用专业器械进行疏通,以防损坏地下排水管道,若阻塞原因由入园企业本身问题而引起,费用需由该入园企业负责。
9、入园企业单元的(入墙或地下)水管道堵塞严重,需要开挖维修时,须取得科技园的书面同意后,派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并恢复原貌,费用由该入园企业支付。
10、未取得科技园书面同意,各单元入园企业不得更改任何管道及公共装置。
11、不得使用或允许、默许他人利用其所占单元作不道德或违反本公约及国家法律法规之活动或用途;亦不得有干扰、损害其他入园企业的事情发生。
12、不得做出允许其他人或其他使用者妨碍或影响科技园任何部分维修保养的任何行为。
13、进行任何工程或行为,不得影响或损毁科技园之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的供应系统、排水排污系统、科技园或各单元的结构和间隔及消防设施。
14、不得安装任何超出原设计地面承重能力的设备、设施或任何不经仪表计数而消耗能源的装置。科技园有权利规定最高用电负荷量、最高承重量、以及保险箱和其他重物的放置点,或为此而提出合理的要求。
15、不得在其所占单元内存放危险、易燃、易暴物品及武器等触犯政府法律法规或对其他入园企业构成危险的物品;不得在其所占单元内燃烧任何物质;不得改变、干扰或破坏科技园内的防火系统如在消防喷淋头悬吊货物,在烟感器、温感器附近吸烟或堆放高温物品,在电梯、走廊内吸烟、乱丢烟蒂及易燃物品等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三)、电梯管理
1、电梯实行二十四小时运行服务,但科技园可按实际情况需要,作全部或部分开放服务。使用者须爱护电梯,保持电梯整洁。
2、乘坐电梯,不得触摸或旋转电视监视镜头,以免影响保安人员工作。运载货物请用货梯,客梯内严禁运载货物,大宗货物进出科技园应提前与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货运电梯,在楼宇没有货运电梯前提下,如确需使用电梯,请客户事先提出申请,得到管理公司同意后方能分批次装运,并需听从保安指挥。
3、电梯内严禁吸烟、吐痰和抛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破坏行为,如乱涂、乱画。使用货梯载物严禁超重、超长,应通知电梯管理员,并请其在现场给予协助,避免损坏电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电梯,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用安全保护措施。
4、电梯上下运行过程中,禁止乱动开门、关门按钮以及消防开关,禁止用手强行去拉开门。禁止在电梯前室内乱动电梯厅门或用钥匙强行开门,当心坠落。禁止在轿厢内打闹、跳动,以免导致电梯事故发生。
5、当停电、火灾、地震时,请不要乘坐电梯。
6、使用者如发现电梯有任何异常故障,须及时通知科技园,以便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
7、电梯维修期间,各入园企业转从其它电梯或楼梯上下,检修牌未摘除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电梯内(检修人员除外),以防发生意外。
8、遵守其他规定中关于电梯的使用管理规定。
(四)、新风、空调系统管理
1、科技园正常工作时间内,由科技园保障新风地供应。
2、科技园中央空调系统,由科技园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灵活控制运行时间,所提供的空调温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达到办公的标准。
3、若入园企业因业务需要,要求延长空调运行时间,须提早一个工作日向科技园申请。填写申报单并支付按时计算之超时空调费。
(五)、铭牌管理
1、未经科技园同意,不得在科技园任何部分安装、张贴或竖立招牌、告示、通知、广告、旗帜、海报、竹竿、天线、铁笼、遮盖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装置或标识物体,不得粉刷、提、涂漆科技园外墙任何部分,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或改变科技园的外观。
2、凡需在科技园大堂内挂牌的入园企业,应事先向科技园书面申报登记,企业入驻后将公司名称(中英文全称)报至南京财大科技园,公司名牌及导视牌均由南京财大科技园统一制作安装。
3、未经批准已挂牌的单元,除须向有关政府部门解释外,还须按科技园的规定支付罚款,并负责将挂牌拆除,恢复原貌。
4、在科技园内张贴公司或办公室机构招牌、广告等,须按本公约的规定办理。
四、安全管理
(一)、任何单位之访客或获入园企业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允许、默许进入园区之人士,都应遵守园区各项制度,该业主必须对其在园区一切行为负责负责,并须支付因其行为疏忽、过失而引致的一切费用及开支。
(二)、各种出入证并不赋予持证人或车辆任何特权,当保卫处人员发觉持证人对园区管理工作造成不便或引致其他问题发生时,保卫处人员有权随时撤销。各种出入证均不能转让,敬请妥善保管。
(三)、入园企业如需办理寄出及接收快递业务,须办理业务申请,填写南京财大科技园快递业务申请(见附件七)两份并加盖公章,一份交由学校保卫处,一份由南京财大科技园留存备查。
(四)、禁止在单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于户外生火。
(五)、单位内请勿放贵重物品或过量现金,以防窃贼有机可乘。
(六)、必须保持所有公共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
(七)、禁止通电于围墙、防盗网上以至误伤他人。
(八)、物品搬运和出入管理
1、入园企业需搬迁者,应以安全为原则,不得损坏科技园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2、搬迁者无论进出,均须提前三天向科技园处登记,经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搬迁车辆不准进入科技园。所有搬离科技园的大件物品,必须事先到科技园处申请办理“物品放行单”。携带易燃易爆或是危险化学品进入科技园,需至科技园处填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入单》。
3、搬迁者登记时需要列明下列申请内容:
A、明确搬迁的时间,并保证按规定时间搬家;
B、主要物品清单;
4、搬迁单位应配合保安做好搬出物品清查工作,保证被搬迁单位的财产安全。
5、搬迁车辆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调度,保证科技园交通畅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按指定路线、时间进入。
6、客户由于特殊原因,未到科技园处申报的,门岗保安将与被搬迁单位联系,并一一登记搬出物品,请搬入人签字并填写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放行。
(九)、禁止在园区非法举行游行结队、示威、广播活动,如有投诉可向南京财大科技园提案或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十)、禁止聚赌、贩毒、盗窃等一切犯罪行为。
(十一)、办公室内不得留宿,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人员进出须按规定登记。
五、交通及车辆管理
(一)、车辆通行申请
入园企业车辆申请园区出入须填写南京财大科技园车辆通行申请(见附件八)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及南财大科技园有限公司公章,附驾驶员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及驾驶员身份证各两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南财大科技园有限公司公章),一份交由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证,一份由南京财大科技园留存备查。
(二)、车辆进出规定:
1、车辆超长(长于 12M)、超高(高于 3.8M)、超宽(宽于2.5M)、超重(15吨以上)和35英尺以上的货柜车辆禁止进入园内。高于2.0M的车辆禁止进入地下停车场,进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须刷卡。
2、在21:00—次日7:00期间,对持有园内《车辆通行证》的普通车辆进出,门岗将记录车牌号。对没有园内<车辆通行证>的普通车辆, 须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出租车进出,不进行登记。
3、客户车辆须携带物品离开科技园,须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开具公司证明(盖章)的《物品放行单》;离开时,将《物品放行单》列明盖章后交于门岗保安,保安根据《物品放行单》所列明物品予以放行。如客户单位无法提供盖章,则需客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下公司联系电话,以便保安核对;科技园内企业如自行提供物品清单(盖章),离开时交于门岗保安,核对后予以放行。
(三)、车辆行驶规定:
1、机动车辆在园内道路上行驶时,严格按照交通指示线、指示标志行驶。
2、机动车辆进出科技园必需注意安全,行驶时禁止鸣笛,禁止高速超车,车速须限速5公里以内。
3、非机动车应靠路边慢速行驶,禁止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机动车停放规定:
1、进出科技园的车辆停放时,应遵守科技园根据本公约制定的科技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2、未经科技园批准,任何车辆不得进入科技园停车场。停车场只可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作其它用途。
3、本科技园入园企业有机动车需要在科技园停放者,必须听从管理方的指挥和调度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应先向科技园填写车辆登记表,然后统一安排指定车位,并发给本科技园车辆出入证。领取车牌,凭牌出入。但科技园并不保证车位供应数量及每一入园企业均能获得安排车位。未办理手续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
4、入园企业的机动车(指小轿车),如停放在停车场,每月需支付管理费。其余车辆如需在停车场临时停放,科技园可视时间、场地、车辆等情况,收取临时停车费。管理费及临时停车费标准由科技园制定。
5、机动车应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公共区域(线)内,禁止跨线停放,其它区域严禁停车。
6、有专用停车泊位器的停车位,当车辆离开后,应将泊位器翻转圈竖起,以防他车占用。如由于自身原因,未将泊位器翻转圈竖起,后果自负。
7、当停车区域与道路垂直时,机动车应按头外尾里的方向停放;当停车区域与道路平行时,机动车应按箭头指向方向停放。
8、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的,科技园公司在无法通知或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将采取限制车辆行动的必要手段。
9、当发现车辆门窗未关时,科技园公司将派专人看护,并及时通知车主。
(五)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科技园地下停车场的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保安队员指挥,按指定路线进出,按指定停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占用他人车位。车辆停好后请确认车门是否关闭,物品请随身携带。
2、凡机动车进入有偿停车场内必须按规定向科技园交纳停放费。
3、机动车驶入停车库需刷卡进入,外来车辆严禁驶入停车库内。
4、凡进入停车库车辆应减速慢行,按照指定行车路线行驶。
5、进入的机动车如违反上述规定,损坏道路、停车设施、撞坏房屋和其他公用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6、机动车过夜停放,车主需告之管理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如需要长期停放,需办理停放证。
7、严禁非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辆、特种车辆驶入停车场内。
8、地下停车场开放时间由科技园制定。
(六)、其他:
1、所有单车、摩托车一律不准停放于公共场所内(包括马路边、公共楼梯间等应停放于指定的停放点内(区内各路段均设有指定停放点)。
2、机动车车位使用费见《服务收费一览表》
3、科技园所有停车场只提供车辆停放车位,并不承担保管和看管等安全保障义务。车主须自行负责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如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车主自负。机动车主应购买必要的车辆保险。
4、科技园有权将任何在科技园内违章停放的自行车或机动车辆扣押。
六、环境管理
1、 为确保科技园环境清洁,不得在科技园随地吐痰、乱扔烟蒂果皮杂物,爱护花草树木,不准随处招帖涂写,严禁从窗口向下抛物,倾倒污水或利用排水管道倾倒污水。
2、 每层分类垃圾容器周围应保持清洁,凡倾倒粘、湿废物及有异味的杂物,须用塑料袋或纸包好,以保持垃圾桶干爽,以免桶壁粘结污垢发出异味而影响科技园卫生和人员健康。
3、 入园企业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化”,并投放到邻近的垃圾容器内,以便清洁工收集清运。
4、 入园企业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装,应自行及时清运出园外。如在公共区域发现建筑垃圾,科技园将自行清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该入园企业承担。
5、 封闭式大厅内实行禁烟,室外设有吸烟点,入园企业可在此吸烟,事后注意熄灭烟头,以防火灾事故。入园企业如需聘用清洁公司负责其单元的清洁工作,可选择科技园推荐的清洁公司。如入园企业自行聘用清洁公司,则必须遵守科技园制定的各项规定。
7、 为美化环境,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入园企业合法权益,科技园入园企业不得在其所占单元或公共地方饲养动物,禁止携带动物进入科技园范围内,如受到其他入园企业合理的投诉或批评,科技园有权做出处理。
8、 不得在单元内或公共场所做出影响其他入园企业工作的声响或震动;不得有水、污物或气体从其所占单元外泄;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或科技园走廊安装神位或燃烧香冥之行为;不得损害公共地方或对科技园其他入园企业构成干扰、损失或损害。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9、 园内不得焚烧物品,入园企业单元内不得烹煮食品,滴、漏、冒的机动车不得进入园内,以免污染地面。如科技园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类似情况,将视情况予以恢复并要求进行赔偿。
10、 不得损害、阻塞或堵塞公共地方及设施;不得在公共区域或设施之内放置任何垃圾及废物。
11、 禁止在公共卫生间洗衣、洗头或洗澡。使用厕所,请用规定的卫生纸,不用其他硬质杂纸。
12、 为保证园内环境卫生,请入园企业在园内餐厅或至园外用餐,科技园内禁止外送快餐进入园内和入园企业单元。凡自带盒饭、菜等物品而未放入塑料袋中者,严禁进入客梯。不得在办公室内烹煮食物。
13、 请积极配合并尊重清洁工的劳动成果,爱护园内生态环境,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驶入走廊、室内,违者视影响予以处理。
七、公共场所行为规范
公共场所包括公共道路、公共楼梯通道、人行道、公共绿化带等。
(一)禁止公共场所或本单位窗口往外随意抛置垃圾及杂物。
(二)禁止公共场所垂挂衣物,张贴标志、广告,竖立告示牌等;
(三)公共场所严禁乱摆乱卖。
八、装修管理
如使用人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认真阅读《装修规则》(见附件九)请参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到南京财大科技园办理各项装修审批手续:
(一)申请阶段
1、企业携同所聘请的装修单位向校总务处、南京财大科技园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完成的装修申请(见附件六)
(2)装修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装修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平面布置图
(6)综合吊顶平面图
(7)电力系统图
(8)空调系统图
(9)消防系统图及平面图
(10)弱电系统图插座平面图
(11)照明开关位置图
(12)装修物料表及做法说明
(13)土建/隔断说明
2、企业及装修单位与南京财大科技园签署相关文件
(1)装修违规处理及相关违约金的协议(见附件十)
(2)装修承诺书(见附件十一)
(3)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十二)
3、企业及装修单位向南京财大科技园缴纳相关装修费用:
(1)装修押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三十元人民币)
(2)垃圾清运费,具体金额视工程情况而定。
4、企业提交由消防局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南京财大科技园签发装修许可证(附件十三)后,企业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二)监督检查及验收阶段
1、企业所聘请的装修单位在领取“装修许可证”(见附件十三)后,应将其贴在显著位置;每个装修工人均需办理临时出入证
(1)凭装修许可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2)填写“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见附件十四)
(3)需提供装修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南京财大科技园牵头组织基建处、总务处管理人员视施工进度对装修施工进行检查;
(1)有无破坏本体的行为
(2)是否按图纸规定的方法进行消防施工
(3)配电线路施工是否符合规范
(4)是否按图纸进行施工
(5)有无危害园区安全的行为和施工后果
3、保卫处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检查
(1)人员是否均佩戴有临时出入证,持证人是否相符;
(2)消防器材是否配置完整;
(3)有无破坏周围环境的行为或施工(包括气味);
(4)有无有损园区外观的行为和施工
(5)施工人员有无不文明的行为
4、所有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分别向南京财大科技园提出验收申请。基建处和总务处依据图纸和施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验收。
(1)整改项目是否已经完成
(2)是否和施工图纸一致
(3)配电是否符合规范
(4)消防是否与楼宇的总控相连接
(5)对公共设施有无损坏
(6)现场及周边是否清理干净
5、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南京财大科技园负责解释。
(三)、公约效力与法律责任
1、本公约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如果本公约的任何条文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标准。如有此情况发生,除了相抵触的条文外,本公约的其他条文依然有效。
2、任何入园企业违反本公约,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科技园有权从其预交的管理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缺额部分仍有权追索。
3、若经科技园二次以上书面提示,仍不纠正,科技园有权解除与其的使用合同。
4、所有受本公约约束的入园企业如因本公约的条款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科技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公约的一切解释权归南京财大科技园所有。
(四)、其他事项
科技园科技园在科技园内指定地点设有布告栏。布告板上张贴正式生效的管理规则及所有其他根据本公约应在布告板上张贴的通知及布告,另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入园企业。任何根据本公约在布告板张贴的通知或布告,在布告板上连续张贴7天后,即构成对所有入园企业、被许可人、代理人、雇员的足够及有效通知。
(五)、有效期限
1、本公约有效期为自入园企业办理入驻手续签署本公约开始,至入园企业转移科技园使用权,迁离科技园止。
2、本公约一经签署即有法律效力,签字各方须遵守公约规定。